外貿碼頭公團是在日本為建設集裝碼頭而專門設立的機構。正當迎接正式的集裝箱時代到來之時,為了提高碼頭的使用效率,根據日本的外貿碼頭公團法(1967年)按使用人的意向應該建造碼頭,從而專門設立了京外貿碼頭公團和阪神外貿碼頭公團兩個獨立的特殊法人。在以前的地方公共團體中為特定的使用人建設專用設施進行長期租用,雖在財政上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可是采用這一方式后,一部分建設資金可以靠公團債券從使用人那里引進來,然后按使用人的意向進行碼頭建設。財源的籌措是國家資金占10%,地方公共團體占10%,財政金融投資40%,碼頭租借人資金40%(公團債券形式)。1981年4月25日,根據日本的28號法律“有關外貿碼頭公團解散和業(yè)務繼承法律”公布后,于1982年3月31日解散了外貿碼頭公司,其業(yè)務屬于京濱外貿碼頭公團的由東京港碼頭公司和橫濱港碼頭公司繼承; 屬于阪神碼頭公團的則由大阪港碼頭公司和神戶港碼頭公司繼承。見 “碼頭公司”。